【前衛出版社20200511聲明稿】

前衛出版社聲明
 
1.事由
 
作家七等生之子劉懷拙先生透過台北市議員徐立信召開記者會,提出本社積欠台灣作家全集《七等生集》版稅之情事,實為本社疏失。由於本社創設時間久遠,期間經歷人事職務之調動,經辦人員多次換人,業務交接有所疏遺,加上出版社多次搬遷,電腦報表系統更新,種種因素導致疏漏處理本書版稅結款,難辭其咎、無可推諉。在劉懷拙先生提出結清版稅之要求後,本社不但馬上積極處理版稅事宜,也多次向七等生、劉懷拙先生以口頭與正式信函表示歉意。無奈劉懷拙先生始終認為誠意不足,本社感到無限遺憾。
 
2.「台灣作家全集」與不平等條約之說
 
本社於1991年起陸續出版「台灣作家全集」,透過鍾肇政先生擔任計畫召集人,邀集學者參與編選,期望貢獻台灣文學出版、推廣、教育及研究。因全集之出版與編選具備高度象徵意義,且編選作家人數、文本眾多,因而協議採取永久授權之方式共同推動全集之順利出版。然而因時代變遷,版權觀念逐漸確立,且作家過往文章仍有其他出版需求,因此本社從未主張擁有作家全集作品之專屬授權或永久買斷。若作家全集所列作者欲將作品轉移至其他出版社出版,本社也誠摯歡迎並敬致賀忱。故「不平等條約」、「惡意侵權」、「誆騙」等語,實為去「台灣作家全集」出版緣由與脈絡之說,本社同樣深感遺憾。
 
3.版稅金額
 
本社積極且誠心與七等生之子劉懷拙先生協商處理版稅事宜,原積欠版稅為七萬多元,另包含劉懷拙先生提出加計法定利息之請求。但劉先生過程中屢屢加碼,要求本社必須支付三十萬元版稅及賠償金,並要求本社登報道歉,實已超出本社所能負荷。無奈之下,只能依法定之賠償利率支付版稅。
 
4.無提供計算單據與版稅計算方式
 
劉懷拙先生要求本社提出《七等生集》相關單據與版稅計算方式,本社已提出本書所有再刷印量表單做為計算憑據。本社於每刷次版權頁上均有明載再刷日期,1996年後之資料,均有電腦報表詳列印量數據。
 
5.找重量級人物關說
 
本社初與劉懷拙先生溝通的過程中,由劉先生主動要求本社請一位文壇極具分量之人士代表,親自表示歉意並調解,本社亦確實邀請一位文壇前輩協調致意。然而新聞報導卻指本社欲透過關說私下和解,本社無言以對。
 
6.作品下架
 
經劉懷拙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要求本社下架《七等生集》後,本社已確實透過公函告知全國各書店通路全面下架本書,並有發信紀錄為憑。
 
7.片面終止合約
 
劉懷拙先生於記者會指控本社「片面終止合約」,與事實不符。「終止合約」乃為劉先生於第一次存證信函中所提出的多項要求之一,本社尊重劉先生之要求,終止合約並結清版稅,並無單方面解約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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