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錯:性侵受害人與被冤者的告白

商品原價 $ 400
商品售價 $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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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珍妮佛.湯姆森(Jennifer Thompson)、羅納德.卡頓(Ronald Cotton)、艾琳.托尼歐(Erin Torneo)
  • 譯者:蔡惟方、蔡惟安
  • 監修:張娟芬
  • 書名:認錯:性侵受害人與被冤者的告白
  • 原文書名:Picking Cotton: Our Memoir of Injustice and Redemption
  • ISBN:9789869762724
  • 出版日期:2019.09

內容簡介

獻給那些不曾被傾聽的聲音──冤案的雙方受害者

「我已經被關八年了,為的是我從未犯下的罪,上帝可以幫我作證。我每天都在承受痛楚,也很難接受自己現在的處境。沒有人理解,似乎也沒人在乎。我已經打這場仗打很久了,我的腦袋和心靈都已被烙下無法抹去的印痕。有許多次我希望自己從未來到這世上,因為我現在過的生活只有純粹的痛苦,我寧可死去、下地獄,也不要在此虛耗我剩餘的人生。」

「就算我用盡我剩下的生命來告訴你我有多抱歉,那也沒辦法表達我真正感覺的萬分之一。你會有原諒我的一天嗎?」

1984年的某個夏夜,年僅22歲的珍妮佛在自家床上熟睡時,遭到一名陌生黑人男子持刀挾持並加以性侵。她努力集中精神,將犯人的特徵烙印在腦海中,並設法成功逃脫。十一天後,在伯靈頓警局的拘留室裡,七名黑人男子列隊站在珍妮佛面前,而她告訴警方,羅納德.卡頓就是強暴她的犯人。

同樣年僅22歲的羅納德.卡頓,雖不斷堅稱自己清白無辜,但充滿瑕疵的指認程序與蒐證過程,以及偏頗的司法審判制度,仍在物證極度薄弱的情況下將其定罪。羅納德在險惡的監獄環境中掙扎求生,尋找與案件相關的蛛絲馬跡,並積極尋求上訴機會。然而,二次審判不僅未能還他清白,更以兩個無期徒刑再加上54年的有期徒刑,將羅納德再度打入深淵。

1994年,辛普森案讓DNA鑑定技術聲名大噪,羅納德請求律師協助聲請DNA鑑定,藉此證明了他的清白。遭無辜關押將近十一年後,羅納德終於獲釋。

羅納德並非真兇的事實,令珍妮佛震驚不已,她被罪惡感與可能遭到報復的恐懼日夜折磨。在羅納德出獄兩年後,珍妮佛終於鼓起勇氣與羅納德相見……。

本書是由珍妮佛和羅納德的記憶發展而成,並輔以筆記、信件和其他個人文件等資料。珍妮佛和羅納德透過親筆文字抽絲剝繭,細膩呈現出他們所遭遇的悲劇,挑戰我們對「記憶」和「評斷」的理解,同時也展現出寬恕的力量。

本書網站:www.pickingcottonbook.com

媒體推薦

「珍妮佛.湯姆森和羅納德.卡頓在本書中以第一人稱敘事。他們的故事引人入勝且不同凡響。」──《聖彼得堡時報》

「即使是最憤世嫉俗的讀者,也會為卡頓的堅毅和優雅動容。」──《華盛頓郵報》

「《認錯》是今年絕對不容錯過的非小說類書籍。它與小說一般扣人心弦,書中所揭開的真相會使人潸然淚下。」──《路易斯維爾信使日報》

「即使當中不乏許多傷痛,《認錯》終究是個振奮人心,並賦予人們希望的故事。」──《夏洛特觀察者報》

專文推薦

張娟芬(作家)

陳怡成(律師/修復式司法促進者)

趙儀珊教授(臺灣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葉建廷(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作者介紹

珍妮佛.湯姆森(Jennifer Thompson)

珍妮佛.湯姆森與家人住在北卡羅萊納州。她是修復正義組織(Healing Justice)的創辦人兼理事長。修復正義組織旨在處理冤獄事件帶給相關人士的傷害,提倡刑事司法體系的改革。該組織著眼於冤案對人們造成的影響,點出目擊證人指認並不可靠,並說明打擊性暴力的必要性,同時也強調寬恕的治癒力量。珍妮佛也在北卡羅萊納州冤案調查委員會任職過六年。2017年,珍妮佛.湯姆森在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年度論壇上,分享她如何從犯罪倖存者成為倡議者,以及她如何致力於促進冤案過後,犯罪倖存者與冤案當事人之間的修復式正義及和解。

羅納德.卡頓(Ronald Cotton)

羅納德.卡頓仍住在北卡羅萊納州。他的女兒芮文已長大成人,如今成為一位堅毅、聰明又善良的女性,現在是一個寶貝小女孩的母親。羅納德經常與珍妮佛結伴參加美國各地舉辦的活動,與聽眾分享、談論他們切身經歷的案子。

艾琳.托尼歐(Erin Torneo)

艾琳.托尼歐與家人住在洛杉磯。她曾榮獲2007年紐約藝術基金會的非小說類獎助金。

譯者簡介

蔡惟方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國立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就讀中。現任SDI Media、思達翻譯公司、群譯翻譯公司之兼職譯者。熱愛電影。畢生心願為臺灣獨立。

信箱:sesl2brebecca@gmail.com

蔡惟安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萬國法律事務所,現任職於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辦公室。畢生心願是人人自由。

信箱:vivcarpediem@gmail.com

監修者簡介

張娟芬

參與社會運動多年,關心性別、司法、人權等議題,著有《姊妹戲牆》、《愛的自由式》、《無彩青春》、《走進泥巴國》、《殺戮的艱難》、《十三姨KTV殺人事件》等書。德國漢堡大學犯罪學博士。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2012年成立,我們以冤案救援為核心任務,透過實際行動救援國內冤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改革制度,期許一個平安的公平社會。

twinnocenceproject.org

目錄

推薦序一 性侵冤案的情緒政治(張娟芬)

推薦序二 修復,從生命的陰暗處走出來(陳怡成律師)

推薦序三 記憶與自由一樣纖弱(趙儀珊教授)

推薦序四 寬恕與修復:讓自己更自由(葉建廷律師)

第一部 珍妮佛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二部 羅納德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三部 珍妮佛和羅納德

第十一章 珍妮佛

第十二章 羅納德

第十三章 珍妮佛

第十四章 羅納德

第十五章 珍妮佛

第十六章 羅納德

第十七章 珍妮佛

第十八章 羅納德

第十九章 珍妮佛

後記

資料來源說明

謝辭

關於作者

中文版跋

譯者跋

詳細資料

  • 商品編號:Misfits 09
  • 書系名稱:Misfits書系
  • 版別:初版
  • 頁數:352
  • 尺寸(寬×高):14.8×21公分
  • 出版地:台灣
  • 重量:
  • 圖書分級:普遍級
  • CIP:548.544
  • 裝訂方式:平裝
  • 印刷方式:單色

推薦序

性侵冤案的情緒政治

張娟芬

 

讀《認錯》,好像坐一個情緒的翹翹板。

 

一邊是強暴倖存者珍妮佛,平順的人生忽然被打亂,好似大浪撲上來又退走,細心雕鑿的沙堡,只剩模糊殘骸。

 

翹翹板另一邊,是冤獄倖存者羅納德,從小不學好,在強暴案發生後,被帶進了嫌疑犯的指認行列。珍妮佛篤定的一指,羅納德便被認定為強暴犯,即使喊冤也沒人相信,如此十一年。

 

不應該對立的人,卻被命運放上翹翹板的兩端。珍妮佛指認了羅納德,為自己掙得了一點點正義,得以慢慢梳理往事,擺脫陰影。

 

羅納德因此跌入不正義的地獄。他受苦,但珍妮佛因此得著一點點安慰。羅納德的沉落,使得翹翹板那端的珍妮佛得到一個提升的力量。

 

當羅納德的正義閃現曙光,爭得再審的機會,就換珍妮佛痛苦了。翹翹板送羅納德一點希望,珍妮佛就因為傷口被挖開,而墜入地獄。纏訟的過程是零和賽局,甲方所失就是乙方所得。讀者身處翹翹板的中間點,輪流對兩方發展出同情共感,又不斷經歷情感的拉扯。

 

一樁罪行劃出一個破口,翹翹板兩端,都有汨汨流出的殘忍。珍妮佛這邊,強暴倖存者得額外承受性歧視,來自母親、男友、男友的母親,都是原該親近的人。不被細心照護的傷口,多麼令人痛。另一邊,殘忍是監獄唯一的、永恆的規則,羅納德輾轉於不同監獄間,悉心建立好一個保護機制,就面臨調動,前功盡棄。殘忍比賽裡敗下陣來的人會被殘忍對待,羅納德努力隱藏傷口,因為傷口就是別人施以痛擊的弱點。與殘忍狹路相逢並掙扎存活,反而是翹翹板兩端的珍妮佛與羅納德,能夠互相理解的契機。

 

熬過那些以後,《認錯》終究是一個愛與和解的故事。我們是如此不完美的小動物,「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但強大的,是彌補不義、臻於完美的意志。即使現實是破碎的,轉身離開比收拾殘局容易;但珍妮佛與羅納德執意悖逆常理,選擇了一條比較困難但富含奧秘的道路。他們在真實人生中收拾一次,和解;然後坐下來,把這段經過寫成書,又收拾了一次,再次和解。在寫作的終點,他們終於不再雄踞翹翹板的兩端,不再互相抵銷彼此的力道,一切釋然。

 

許多冤案裡都有這樣的一個情感翹翹板:因為同情被害人,所以譴責被告,被害人的評價愈高,大眾對被告的評價就愈低。在法庭裡平反冤獄,需要蒐集證據、仔細梳理案件的邏輯,創造一個替代性的敘事。但法庭外,平反冤獄的努力經常撞上一堵高牆,就是「被害人好可憐,你怎麼可以替壞人說話?」以殺人案件為例,大眾的同情心總是偏向被害人多些,一方面是習慣站在「準被害人」的角度,唯恐自己或至愛亦蒙此害;另一方面是被害人受害的事實,不僅毋庸置疑,甚且觸目驚心。因此,殺人案件的被告在情感翹翹板上恆常處於低處,要平反這樣的冤獄,需要堅實的證據,而即使完成了法庭內的平反,也不表示能夠移動被告在情感翹翹板上的低位。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獲判無罪之後,仍然不時在社會生活中遭遇懷疑與惡意,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但性侵案件卻與上述情況截然不同。性侵受害人並不像其他犯罪的被害人一樣,能夠理直氣壯地得到同情與支持;許多出面控訴的性侵受害人都面臨兩項反撲:其一是別人不相信那是性侵,而是事後反悔、誣告或設局陷害;或者其二,雖然相信有這回事,但是認為被害人自己也有責任。

 

因此,性侵案件裡的情感翹翹板,是不斷上下擺動的。性侵受害人如果遍體鱗傷、平日端莊賢淑,或許比較有機會居於翹翹板高位;至於抵抗得不夠慘烈的人,他在公眾評價裡的位置,從「自己太大意」、「自找的」,一路下滑至「仙人跳」、「誣告者」,都有可能。

 

尤有甚者,一般案件平反時所仰賴的證據與論理分析,在性侵案件裡往往十分有限,有時完全不存在。如果加害人是不認識的人,強暴往往發生在沒有目擊者之處;如果加害人是認識的人,那關鍵就是釐清兩人當時的意向與認知,而這件事情是困難的,因為「當時的意向與認知」多半沒有外在明顯可見的物理性證據,只有雙方當事人的供述,而且是日後的回溯。

 

也就是說,一般案件的平反,軌跡明確:深入挖掘案情,如果能夠找到翻案的證據,就以之為槓桿,使被告不再居於翹翹板的道德低端。可是性侵案件疑似有冤時,卻很難依循這條路徑,因為一來被害人很可能已經受盡冷嘲熱諷,被告並不如一般案件那樣居於道德低端;二來案情可能並不存在某種紮實的非供述證據,找不到平反的槓桿。於是性侵疑案的情感翹翹板上下晃動,要同情哪一端,在欠缺實證的案子裡,幾乎訴諸信仰。

 

《認錯》不僅提醒了「指認」在刑事偵查上應有的技術性改進,也涉入了一個極為敏感困難的領域:性侵案件的冤案。珍妮佛與羅納德雙方和解,加上真兇現形,使得這個故事有了結尾,可以安置讀者上下晃動的游移心情。在這個故事之外,還有更多缺乏結局的性侵疑案,有待更多思索與辯論。

 

內容連載

第一章

 

半夜三點多左右,四周若有似無的腳步聲將我拖出夢鄉。意識渾沌之際,我試圖分辨自己究竟是醒了或者還在沉睡。那個聲響來自夢中嗎?難不成我做了惡夢?還是那是真實的聲音?再次側耳傾聽,卻只聽見空調持續碰撞金屬窗框的嗡嗡聲和嘎嘎聲。沉重的眼皮再度闔上,將我拖回夢鄉。

 

突然有東西輕輕擦過我的手臂,我睜開雙眼,感覺心臟劇烈狂跳。除了耳畔能清楚聽見血液奔流的聲音和自己急促的鼻息,四周依然悄然無聲。雖然腦袋還沒搞清楚狀況,但我的身體已因恐懼而僵直。我努力在房間朦朧的黑暗中聚焦目光,並本能地拉起被子蓋過脖子。我逐漸看出白色化妝臺的輪廓、我的藍色小精靈布娃娃,和去年秋天剛搬進公寓時,媽媽和我興高采烈地一起擺放的淡藍與桃紅色小飾品。我將目光移至床邊時,看見了一個陌生的圓狀物,恐懼如一把匕首刺進我的胸膛。那是一個人的頭頂。有人正蹲在床的右邊。

 

「是誰?誰在那裡?」我說,容許自己認為那一定是保羅或其他人的愚蠢惡作劇。

 

一個男人猛然站起身,幾秒後他已經壓在我身上了。我聽見自己放聲尖叫。一個冰冷、扁平的金屬物體抵住了我的脖子,就在那瞬間我才突然清醒過來。

 

「閉嘴,不然我割了妳!」男人嘶聲說道,一面用戴了手套的手摀住我的嘴。他的呼吸只離我幾公分遠,口氣臭氣薰天,聞起來像灑了啤酒的陳年菸灰缸。

 

不能……呼吸了……,我掙扎著想說,但我的聲音被手套粗糙的材質掩蓋,聽起來悶聲悶氣。男人鬆開了手,改將我的雙手固定在頭後面。「敢叫我就殺了妳!」他說,並將小刀的尖端更用力地抵住我的脖子。剛開始我以為他只是想要搶劫,但沒料到我意外醒了過來,使他嚇了一大跳。於是我表示,他沒有必要傷害我,我願意給他信用卡、車鑰匙,而且不會叫警察。

 

「我的錢包在書房裡,把所有錢都拿走吧。」我告訴他。因為胸腔受到壓迫,我只能發出微弱的聲音。我試圖扭動被壓住的身體,但他的體重實在太重,床頭櫃上的檯燈離我太遠,不可能搆得到。手無寸鐵的我孤立無援,難以反擊。即使當時能夠動用雙手,我頂多也只能在他用刀刺我之前賞他一巴掌。我沒有辦法踹他,因為他就坐在我的腿上。憑我不到一米六的身高,根本不可能贏得了肉搏戰。

 

此時,在刀鋒架在我脖子上的恐懼中,時間彷彿被扭曲了:生命中的片刻快速閃過,有些則慢慢滲入,彷彿和我當下的命運匯聚在一起。就在這時候,他對我冷笑了一聲。

 

「妳的十塊錢我早拿了,」他說,「但我才不要妳的臭錢。」他的手向下探,猛力拉開被子,扯下我的紫色內褲。

 

我即將被強暴的事實,像男人壓在身上的重量一般確鑿無疑,將我徹底粉碎瓦解。這就是我的死法嗎?這是我死前的最後一幕嗎?我的腦袋自顧自地運轉,但我的身體卻動彈不得。我還不想死!我要活下去!我還想再見到爸媽!還有保羅!

 

「放輕鬆,妳很久沒爽一下了,是不是啊,寶貝?」他將頭探到我的兩腿中間,這個親密的舉動令我作嘔。我的身體僵硬起來,身上的每一條肌肉都下意識地頑強抵抗:別碰我。稍早和保羅一起吃的中國菜在胃裡翻攪。我們一起坐在中國餐廳用餐不是才幾小時前的事嗎?我對事實的否認是出於情緒錯亂,我笨拙地抓住任何蛛絲馬跡,以證明這一切都不是真的。然而,那些過去的時刻只是愈漂愈遠,永遠停留在昨天。今晚我的人生被硬生生地撕開一個大洞,而我就這麼墜落至永無止境的黑暗深淵中。我將想嘔吐的感覺嚥了下去,暗自慶幸晚餐只喝了冰茶,當前最重要的是保有清醒的腦袋,才能想辦法。想啊,快想辦法!他的雙手和嘴巴在我身上游移,雖然我的思緒亟欲逃離,以鈍化那股恐怖的噁心感,但我知道唯有保持清醒、將意識留在現場,我才有機會生還。

 

「妳的男人跑到德國去了,是不是啊?」他說錯了,正在德國當背包客旅行的是我弟弟喬,但我懶得糾正他。他將我的無聲驚嘆解讀為一種默認。「珍妮佛,我對妳再了解不過了。妳是從溫斯頓—塞勒姆市(Winston-Salem)來的,那個地方會將女巫活活燒死,是不是啊?」他說。「對,妳就是個女巫。我們今晚有得玩了。」

 

我仍然沒有糾正他,但我想他應該沒有他以為的那麼聰明。我在學校讀過麻薩諸塞州的塞勒姆女巫案,我永遠不會忘記吉爾斯.科里(Giles Corey),美國歷史上唯一一個被石頭壓死的人。為了迫使他開口認罪,法院在他胸前放了一塊木板,接著將石頭一塊一塊疊加上去。他死前的最後一句話是:「有本事就再加點重量!」最後他肺部塌陷,肋骨全被壓碎。

 

但是我的骨頭還沒碎,我還活著,還在呼吸。我聽見他解開拉鍊、踢掉鞋子的聲音,我能預期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無聲的恐懼將我吞噬。我先是聞到他渾身上下的菸味,接著他進入我裡面,他的臉就在我面前。他說他知道我平時會戴眼鏡,所以現在沒辦法看清楚他的臉。他又說錯了。我戴的是近視眼鏡,任何近在眼前的東西,我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停車場街燈的光線透過百葉窗照進房間,雖然很昏暗,但已經夠我看清楚。我逼自己用眼睛好好記下細節。我仔細端詳他的臉,找尋顯著特徵。觀察他的髮際線和令人作嘔的嘴,有傷疤嗎?或是刺青?他把頭髮剃得很短。不論我多麼不願意,我仍然必須看著他的臉。我又能承受多少呢?

 

我試著看向他的眼睛。他有一雙明顯的杏仁形狀小眼睛,深深烙進他的眼窩裡。我找尋他眼中殘存的人性,希望透過眼神交流喚起他的憐憫。但他不斷躲避我的眼神。他的顴骨又高又寬,嘴巴不是特別大。毛髮的黯淡陰影勾勒出他的上唇,與其說那是鬍鬚,更像是汙漬。

 

他不斷跟我說話,說我大概從來沒有和他這樣的男人做過。他的舉動使我噁心,好像我們是半夜偷偷幽會的愛侶,好像這一切符合某種幻想。我從未同時感到如此生氣又害怕,我的雙手不由自主地握起拳頭,然而我的拳頭在他身下毫無用處。我認為只要引導他跟我對話,只要能贏得他的信任,或許他會放下武器,我就能趁機逃走。於是我想盡辦法得知他住在哪裡、在哪裡上學、今年幾歲,試圖找出任何有關黑暗中這頭怪物的線索,因為唯一能打敗他的辦法只有智取。

 

「我很害怕刀子,」我告訴他,「你不放下它的話我沒辦法放鬆。你能不能拿到外面去?放到我車上?」我撒了謊,但這一切本來就是個扭曲病態的瞞天大謊:他一邊親吻我,一邊跟我說話,好像我們在玩遊戲一樣。

 

我感覺得到他逐漸在讓步。他停止動作,定睛看著我說:「你不會報警吧?」終於等到了:我的意志正在宣示主權,今晚的第一場小勝利或許能迎來活下來的希望。

 

「不會,把它放到我車上。拜託,這樣我不能放鬆。」我乘勝追擊,還好他沒有更生氣。如果他照做了,等他走到外面,我就能快速把門關上,爭取足夠的時間報警。當時我當然不可能知道電話線已經被切斷了。

 

他開始從我身上移開,伸手去抓床底下的鞋。他一開始壓住我時,把鞋子「碰」的一聲踢落到地上,那是一雙黑色帆布鞋。他一面緩慢地移動,一面充滿疑慮地試探我。我並不因此感到充滿力量,但至少我們開始協商了。他對於我的動向並無把握,這提醒了我:他還沒有奪走我的一切。

 

「我需要上廁所。」我表示,說完便朝走廊的廁所走去,並沒有徵求他的同意。「首先,我必須親眼看著你走到屋外,才能確定你真的有去。你到外面的同時我去上廁所。」我抓了一條羊毛毯子裹在身上。那是與我情同母女的管家荷妮送我的禮物。我盼望、祈求並祈禱毯子的紅、黃、藍格子圖案,能保護我不再被他的魔爪侵害。我全身因恐懼而顫抖,但他以為我是因為寒冷。毯子是我故意抓的,當時我全身赤裸,即便如此,只要一有機會我一定會不顧一切地逃跑。到浴室我就把燈打開,希望能再看一次他的臉。

 

「把燈關掉!」他大吼,如負傷的動物般退回到黑暗中。我關上浴室的門,打開水龍頭。浴室的窗戶太小了爬不出去,如果他追進來,我就無處可逃了,於是我衝到走廊上。

 

書房裡點著一盞夜燈,使漆黑的走廊角落不至於伸手不見五指。我的雙眼逐漸適應黑暗,也愈來愈能看出他身上的細節。站在他身邊的幾分鐘裡,我試著記下他的身高、走路是否內八或者外八。以我的身高為基準,我推測他大約一百八十公分高。他緩慢地向前門移動時,視線沒有離開過我。他問:「妳不會把我鎖在外面吧?」

 

我向他保證不會,盡可能讓語氣聽起來很自然。然而當下我瘋狂思考著,在他回到屋子裡之前,我究竟來不來得及衝到前門。但是無論如何我都必須賭一回。我聽見刀子碰撞門廊桌面的聲音,他的身影還在門口逗留,原來他根本沒有到外面去;突然間他快速地關上前門並上鎖。我沒有離開走廊,只是悄悄地往書房的方向移動,只要能不被他帶回到臥房,做什麼都好。我需要擬定一個新計畫。

 

「把音響打開。」他命令道。我走進客廳,看見我的明信片和照片散落在咖啡桌上。我打開收音機的開關,喇叭傳出KISS廣播電臺DJ的聲音。我必須到後門去,或許後門沒鎖。

 

「我口渴了,去拿點飲料喝,你要喝點什麼嗎?」我祭出另一項拖延戰術,希望能替自己爭取多點時間。

 

他不停轉動收音機的旋鈕尋找電臺,藍色的LCD燈照亮了他的輪廓。他的鼻子不寬。「好啊,幫我弄杯施格蘭調酒,咱倆來狂歡吧。」接著他拾起一樣東西。

 

「這個可以給我嗎?」他問,手上拿著一張我身穿泳衣、站在埃佩克斯湖畔的照片。他開口徵求同意的原因我至今仍不得其解,畢竟我的許可不是早就無關緊要了嗎?我點點頭,他把照片放進褲子後面的口袋裡。

 

我走進廚房。我告訴自己,如果能夠活下來,我會告訴警察他是一個膚色偏淺的黑人,身穿深色卡其褲、袖子上有白色條紋的藍色襯衫,和帆布帆船鞋,手上戴著白色針織手套。我的嘴裡還有手套殘留纖維的味道。

 

我打開電燈開關,因為我知道光線能夠保護我。開燈的話他不敢離我太近,這算是一個小小的緩衝區。我看見桌上有一包本來在我手提包裡的Vantage香菸、一堆空的酷爾斯啤酒罐,和我的錢包,我的駕照也被翻出來攤在桌面上。我睡覺的時候,他到底在這兒待了多久?

 

我和他之間或許只有區區四點五公尺,但他在一個轉角後面,剛好是視線的死角。我打開水龍頭,水流撞擊洗手檯的聲音響亮清脆。我打開碗櫥,故意發出玻璃杯碰撞的聲響,並丟幾塊冰塊到水槽裡。我全神貫注,準備打開廚房的門。他進來的那扇門,就是我唯一的出路。「那扇門鎖著嗎?」他吼道。我聽見他的聲音向廚房逼近。快跑!

 

我跑到後院,外頭下著毛毛細雨,腳下的草又濕又冷。我馬上向右轉,到隔壁的住家。我尖叫著狂敲鄰居的後門,但沒時間等睡著的人醒過來、下床,再幫我開門了。他已經追出我的門外了。我狂奔越過院子,到下一棟建築物。除了奔跑我已經無計可施。他在我身後追趕,但潮濕柔軟的草地吸收了我們的腳步聲。樹枝劃過我的臉頰,我跌跌撞撞地衝進兩棟建築物之間的L型角落,如果他在這裡逮住我,我就無處可逃了。我的眼角餘光瞥見一盞燈,那是一棟有車棚的磚房。我跳過分隔磚房和公寓住宅區的低矮柵欄,雙手一面猛烈拍打紗門,一面瘋狂按著門鈴。有燈光照射,我知道追蹤者可以把我看得一清二楚。拜託開門,拜託開門。

 

屋裡有個男人透過門上的窗戶看到了我。「幫幫我,拜託!我被一個黑人強暴了!他正在追我!」我聲嘶力竭地大喊。那個男人放聲大叫,他的太太出現在他身後,說道:「她是那所大學的學生,我認得她,快讓她進來。」聽見身後的門鎖上後,我馬上暈了過去。深夜裡一個歇斯底里的少女無端來敲門,除了身上的毯子之外什麼也沒穿,我看見男人眼中的驚嚇後,隨即失去意識。醒來之後,我聽見他們正在聯絡警察。屋裡沒有開燈,但還是能看到強暴我的人在屋外逡巡。讓我進屋的男人拿著一根球棒守在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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